在常州打拼的你,
有没有那么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没钱,没工作,没工资,
身无分文却不好意思向家里开口,
只能靠着泡面白粥度过困难时期,
想想都是泪
……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
当你失业的时候,
你有一笔可能你自己都不知道的钱——1160元,
可以直接领的!
1160元虽然不多,
但也可以帮你度过一段困难的时期呢!

提到失业保险,小伙伴肯定很多疑惑,虽然之前缴纳的五险里有失业保险,但很多问题都搞不懂。比如:到底何时可以开始领?怎么去领?领取有什么条件?领取的期限有多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今天招聘君为你们一一解答!
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常州失业保险金的多少由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来确定,缴费年限越长,领取金额越高,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具体领取标准如下(具体金额以窗口核定为准):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举个例子:以最低缴费基数2900元为例,如果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为2900元,则可领取1160元/月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举个例子:以最低缴费基数2900元为例,如果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也为2900元,则可领取1305元/月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举个例子:以最低缴费基数2900为例,如果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也为2900元,则可领取1405元/月
注: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年为1770元),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949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申请失业保险金需满足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PS: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炒你鱿鱼辞退你,或者公司原因让你辞退。自己辞职和其他意愿都不能作为有效申请条件。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就是说首先你要办理失业证才行,具体办理过程较为繁琐,需要你提供包括解除合同证明在内的各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学历证书等等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而且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过期可就拿不到了哦。
总之,简单来说,如果你已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并非本人意愿离职,在失去职位后又办理了失业登记,你就可申领这笔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每缴满1年的社保,可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此类推,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具体到社保中心窗口核定)
四、常州失业保险金申请流程
先由您原所在单位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备案手续,经审核后,再由您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三份)
注:此表个人信息由单位负责填写,劳动者档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街道(镇)各存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可复印,需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5、本地户口则需要带就业、失业登记证
6、《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复印件(2选1)
温馨提示:
失业保险的核定需要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办理流程
如果你是常州、武进户口
1、由单位携《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到社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2、本人至户口所在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登记
3、至窗口指定的银行开卡办理领取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
1、由单位携同本人到社保中心,出具《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办理
2、本人在窗口进行复核
3、至窗口指定的银行开卡办理领取
单位办理核定地址
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参保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1、所属常州地区的单位
受理机构:常州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化龙巷2号)2楼16、17、18、24号窗口
审核时间: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之内的正常工作日
2、所属武进地区的单位
受理机构: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武进区X310(武南中路)武进人力资源市场2楼
审核时间: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之内每月的1-25日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常见问题
如果公司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我们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什么情况下常州失业保险进会停止发放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温馨提示: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暂停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中断原因消失后,可以恢复领取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