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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试行打开新就业大学生自行申请公租房渠道

2016-8-19 阅读:2491 3 常州招聘网


2016年8月17日起,我市将试行打开新就业大学生自行申请公租房的渠道。  


此前,我市新就业大学生只能通过用工单位集中代办的方式申请公租房。据市住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到窗口咨询申请公租房政策的新就业大学生,在得知只能通过用工单位集中代办的方式后,仍继续办理此项业务的占比并不高。从住保中心跟踪调查结果看,原因主要有用工单位不愿代办,或是大学生更换工作单位而无法继续通过原单位申请等。为此,我市谋求新突破,试行开通新就业大学生自行申请公租房的渠道。  


据悉,申请公租房的新就业大学生需要同时符合5项条件


一是申请人具有我市市区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我市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江苏省临时居住证》);

二是申请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含);

三是申请人须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署用工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是申请人本人、父母、配偶在本市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五是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可以低于同地段市场价70%的价格承租政府兴建的公租房。


今天起可到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512室办理申请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88873685

详情可登录“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fgj.changzhou.gov.cn/)住房保障在线服务查看。  

目前,用工单位集中代办的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形式,同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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