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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招聘社会化用工2人公告

2020-12-30 阅读:4213 0 常州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常州市户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执法辅助岗1:执法外勤辅助1名,男性(专业:法律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


2.执法辅助岗2:执法内勤辅助1名,女性(专业:中文文秘类、工商管理类)


3.以上岗位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3)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4)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运用办公软件。


(三)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为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28号201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笔试通知书》,告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报考人员须凭笔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和文书写作。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4.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严格遵守《2021年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


三、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519-86619597

监督电话:0519-85681925


四、其他

本公告由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

附件3:《2021年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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