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协管员38名,招聘岗位详见《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详见《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简介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详见《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简介表》。
4.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加分情形
1.考生报考户籍所在镇、街道的岗位笔试加2分。
2.退役军人笔试加5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czdfrl.com/。
1.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2日16:00。
2.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11:00。
3.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 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7.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8. 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0:00—12:00。
(二)笔试加分审核
成功报名且涉及笔试加分的考生请于11月28日10: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常州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山水路与五一路交叉口东北60米东方青年人才社区内)进行笔试加分资格确认登记。涉及户籍加分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涉及退役军人加分的,须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加分登记审核的,视为无加分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11月29日10:00—12月1日19:00,登陆网址:http://www.czdfrl.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等,考试形式采取主客观相结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2.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可)。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使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民临时身份证。
4. 考生成绩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简章发布的网站上查询,本次笔试设合格线,合格线分数为50分(不含倾斜政策加分)。
(二)资格复审
1. 对象:根据笔试总分(含笔试成绩及加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示栏上公布。
3.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名单公示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总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
1.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2.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3. 报考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与公示
1.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
2.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4.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聘用
1. 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到,招聘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
2. 协管员统一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
3.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4. 本次招聘建立协管员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首次公示日起6个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用工单位可书面报请区组织部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用工单位辞退的。
5. 聘用期间,协管员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由区组织部委托常州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举行,http://www.czdfrl.com/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区组织部无关。
2.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协管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区组织部无关。
3.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4. 招聘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19-88788993
5. 本简章由常州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